法律的名言

76.布帛寻常,庸人不释;铄金百溢,盗跖不掇。

战国·韩非《韩非子·五蠢》。寻常:古代长度单位,八尺为寻,倍寻为常。庸人:普通百姓。释:舍弃不取,铄(shuo朔):熔化。溢:同“镒”,古代重量单位,二十两(一说二十四两)为一镒。盗跖:指春秋时奴隶起义领袖柳下跖,旧时诬为贪财的强盗,故名前冠一“盗”字。掇(dUO多):拾取。这几句大意是:普通的布帛虽然仅有“寻”、“常”那样长,一般百姓不肯丢手;熔化灼烫的金子多达百镒,连最贪心的盗跖也不敢去拾取它。韩非为了说明“罚莫如重而必,使民畏之”的道理,举了~的浅显事例作为论据。实行严刑峻法,如熔金烫手,最贵重的东西连最贪心的人都不敢轻拿妄取;没有刑罚约束,人人有恃无恐,哪怕是最微薄的东西普通人也会争夺不休。这个例子突出了“法”的威慑力量。韩非善于举例证,打比喻以加强说服力,值得学习。

战国末期哲学家 韩非 《韩非子·五蠢》
77.自古乱亡之国,必先坏其法制,而后乱儿之。

宋·欧阳修《新五代史·王建立传》。这几句大意是:自古以来那些混乱衰亡的国家,都是维系秩序的法律制度首先崩溃,然后祸乱接踵而来。欧阳修著《五代史》时,有感于后汉郭威因一时喜怒而擅自更换大臣的史实,指出法制遭到玻坏,祸患必定随之而来,因为法制不存,必生偏阿;惩劝不明,风败俗浊;劳臣不赏,不可劝功;死士不赏,不可励勇。风俗败坏,民心生怨,将相不肯出力,祸乱还能不生吗?这几句说明法律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事,不可恃权易法,随心所欲。

北宋文学家,史学家 欧阳修 《新五代史·王建立传》
78.自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意行事的权利。法国思想家,法学家 孟德斯鸠
79.人民始终不懈的追求在法律面前的平行权利。
80.法者,天下之公器也;变者,天下之公理也。中国近代政治活动家、启蒙思想家 梁启超
81.法律应对人有权威,而不是人对法律有权威。 波萨尼亚
82.执政官是说话的法律,法律是无声的执政官。古罗马政治家 西塞罗
83.我们是法律的仆人,以便我们可以获得自由。古罗马政治家 西塞罗
84.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。古罗马政治家 西塞罗
85.在暴力的喧嚣声中,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。 马略
86.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,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。英国诗人 哥尔德斯密斯
87.习惯没有法律那样明智,可它们往往更盛行。英国政治家和文学家 狄斯累利
88.因为需要才有法律,但需要自己却不服从法律。古罗马哲学家 绪儒斯
89.入乡随俗,这是规矩中的规矩,法律中的法律。法国文艺复兴后期思想家 蒙田
90.法律总是蹂躏赤贫者,而阔人们总是支配法律。英国诗人、剧作家、小说家 哥尔斯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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